技術文章
Technical articles一、2018年生態環境狀況
全國大氣和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,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,生態系統格局整體穩定,核與輻射安全水平鞏固提升,環境風險態勢保持穩定。總的來看,我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,出現穩中向好趨勢,但成效并不穩固,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現反復。
1.大氣環境狀況。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121個城市達標,占35.8%;全年優良天數比率79.3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2.2%;細顆粒物(PM2.5)年均濃度39微克/立方米,超標11.4%;可吸入顆粒物(PM10)年均濃度71微克/立方米,超標1.4%;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臭氧(O3)、一氧化碳(CO)年均值達標。主要有以下特點:
①空氣質量繼續改善,污染程度有所減輕。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提高1.3個百分點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同比下降0.3個百分點,空氣質量達標城市同比增加22個;PM2.5濃度同比下降9.3%,“十三五”以來累計下降22%;SO2濃度同比下降22.2%,NO2濃度同比下降6.5%,O3濃度同比上升1.3%,CO濃度同比下降11.8%。重污染天氣過程的峰值濃度、污染強度、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均明顯降低。
②重點區域明顯好轉,秋冬季重污染依然多發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地區PM2.5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1.8%、10.2%,其中,北京市PM2.5濃度為5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2.1%。汾渭平原PM2.5濃度同比下降10.8%,扭轉了2015年以來連續惡化的趨勢。但是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汾渭平原PM2.5年均濃度分別超標71.4%、65.7%,仍然處于高位,秋冬季以來多次發生重污染天氣過程。
③大氣污染治理日趨復雜,空氣質量大幅改善難度加大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.5的多種組分均有不同幅度下降,硝酸鹽超過硫酸鹽成為PM2.5主要的二次無機組分;同時O3濃度普遍上升,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防治問題更加凸顯。隨著大氣污染治理邊際遞減效應逐步顯現,產業、能源、運輸結構調整優化還需要一個過程,繼續大幅改善空氣質量的難度加大。
2.水環境狀況,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Ⅰ—Ⅲ類水體比例71%,劣Ⅴ類水體比例6.7%。主要有以下特點:
①地表水水質持續改善,主要指標同比向好。全國地表水Ⅰ—Ⅲ類水體比例同比提高3.1個百分點,劣Ⅴ類水體比例同比降低1.6個百分點。36個重點城市(直轄市、省會城市、計劃單列市)黑臭水體治理對水環境質量改善效果明顯,涉及的101個國控斷面中,Ⅰ—Ⅲ類水體比例同比提高3個百分點,劣Ⅴ類水體比例同比降低4.9個百分點。
②重點流域水質穩中向好,部分流域有所波動。長江、黃河、珠江等流域Ⅰ—Ⅲ類水質斷面比例同比提高2.5個百分點,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同比降低1.5個百分點。其中,長江流域Ⅰ—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87.5%,同比提高3個百分點;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1.8%,同比降低0.4個百分點。遼河和松花江流域Ⅰ—Ⅲ類水體比例同比下降、劣Ⅴ類水體比例同比上升,水質有所下降。
③重點湖庫水質有所好轉,水生態環境問題依然突出。開展監測的111個重點湖庫中,水質優良(Ⅰ—Ⅲ類水質)湖庫占66.7%,同比提高4.2個百分點;劣Ⅴ類水質湖庫占8.1%,同比降低2.6個百分點。總磷仍是重點湖庫的首要污染物。巢湖、滇池累計水華面積同比增加。
3.海洋環境狀況。我國管轄海域海水水質維持較好水平,夏季符合一類標準的海域面積占96.3%。全國近岸海域水質優良(一、二類水質)比例為74.6%,同比提高6.8個百分點。渤海近岸海域水質一般,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。9個重要河口海灣中,北部灣水質為優,膠州灣水質良好,遼東灣水質變差,其他河口海灣水質基本保持穩定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、微塑料等新型污染問題逐步顯現。
4.土壤環境狀況,全國土壤環境風險管控進一步強化,部分地區耕地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。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環境風險依然存在,部分重有色金屬礦區周邊耕地土壤重金屬問題突出,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、傾倒導致的土壤污染不可忽視。
5.生態系統狀況。全國生態狀況總體呈改善趨勢。森林覆蓋率和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中有升。2018年完成的全國生態狀況評價顯示,生態環境狀況優良縣域共1561個,同比增加103個。我國生態環境依然脆弱,局部區域因開發建設導致的生態退化等問題還比較嚴重,生物多樣性下降的總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。
6.核與輻射安全狀況。全國核安全態勢總體平穩。未發生核與輻射事件分級表2級及以上事件事故。放射源輻射事故發生率持續降低,穩定在萬分之一以下。全國輻射環境質量和重點設施周圍輻射環境水平總體良好。
7.環境風險狀況。全國環境風險態勢保持穩定,環境風險管理得到加強。全年共發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286起,同比下降5.3%。但環境安全形勢依然嚴峻,涉危險化學品、危險廢物、重金屬等重大環境風險源大量存在,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仍有發生。